“司法专邮”是指人民法院以协议的方式委托邮局,采取特快专递方式,向当事人送达法院审判工作中的部分法律文件。符合程序法签收规定的“司法专邮”回执,具有与人民法院送达回证同等的证明送达的法律效力。送达的内容包括有关诉讼文书或法律文书,比如起诉状副本、判决书、调解书或者传唤当事人应诉的传票等。从2000年起,北京市法院相继推行“司法专邮”,一定程度上节省了法院的送达人力、物力投入,提高了司法传唤的效率。2001年,北京市一院使用“司法专邮”10320件,成功送达9634件,退件率仅占6.6%。
然而,随着城镇化建设加速,人员流动增大,以及一户多房、人户分离、住房出租、出售、空关无人等现象增多,“司法专邮”送达法律文书逐渐显现“水土不服”,退回比率开始增大,影响了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顺义法院自2005年5月启用法院专邮送达法律文书以来,累计送达法律文书6万余份,但专邮整体投递成功率只有80%左右,其中省际快递的妥投率仅有60%左右。虽然该院与邮政速递公司的协议中并没有关于妥投率的相关约定,但目前的妥投率远未达到市高级法院与北京邮政速递局协议约定妥投率95%的目标。
“有时一个回执反馈时间竟达一个月之久!”顺义法院调研人员孙春牛说,回执反馈耗时久在司法实践中的反映最为强烈。由于回执是装订入卷的诉讼材料之一,回执反馈速度慢已严重影响了审判执行工作的正常开展。
据此,法院提出三点建议:一、建议在专邮封套的适当位置附印法院专邮送达的相关法律规定,方便投递员和收件人知晓,通过相应的权利义务告知,及时破解投递员的送达惰性和当事人的抵触心理,提高专邮的妥投率。二、严格审核签收人信息,按照邮件详情单上的送达地址投送三次,杜绝出现仅电话联络不上被送达人即视为无法投递的情形,增强人员的责任心。三、推行邮政公告送达。法院与邮政局签订协议,由乡村邮递员将法律文书公告送达至被送达人住所地,将公告法律文书粘贴到被送达人原住所地的村委会大楼、公告栏以及有可能为被送达人或其亲属、邻居知悉的场所,并进行实地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