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顾
想直接考驾照被拒绝
今年1月17日,姚勇东带着自己的身份证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来到昆明车管所,申请小型汽车驾驶执照(C1照)。民警告诉他,必须出具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的培训记录,否则不受理他申请办证的申请。
第二天,姚勇东就将昆明车管所告到官渡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昆明车管所行为违法,限期为他办理“直考”申请。3月22日,官渡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一审结果
“直考”诉求被驳回
官渡法院审理认为:我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两部法规对实施驾驶培训的具体事项作出规定符合《行政许可法》的授权。
在我国《道路安全法》中,明确规定了驾驶培训机构的性质及培训内容。也就是说,姚勇东私自进行机动车驾驶培训,已经违反了无证驾驶的规定,该训练应当在有资质的驾驶培训机构进行。我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学习机动车驾驶,应当先学习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再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同时,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
判决书指出,行政法和地方法都明确规定了对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首先应当进行不少于32学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警示教育学习,考试合格后,再进行驾驶技能的学习,并规定了对实际道路驾驶训练里程达不到规定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不予受理。因此,被告拒绝原告直接申请领取驾照的行为合法。据此,官渡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姚勇东的诉讼请求。
昨日,姚勇东说他不服一审判决,将上诉。
声音1
姚勇东:
为什么昆明不能“直考”
“为什么别的地方能‘直考’,昆明就不行?”拿到败诉的判决书,姚勇东在电话里的声音显得有些低沉。他说,湖南、石家庄等5个地区都开始实行驾照“直考”了,为什么昆明就不行呢?他认为,既然“直考”在国内已经开了先河,但如果有的地方允许,有的地方却不能,“这样就极有可能造成行政执法和司法的不统一。”
声音2
律师:自学开车违法
针对此事,云南天台律师事务所车伦律师说:机动车驾驶是一项操作性很强的技能,驾驶能力合格与否,直接威胁到道路交通安全,因此需要通过大量实际操作的训练才能掌握。“为了公共安全,也不提倡‘直考’。”车伦提出,除驾校教练外,如果有驾驶员私自把机动车交给还未取得驾照的人员自学或上路驾驶,都是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