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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法草案四审 规定有关行政强制措施

Click: 529     Date:2011/4/20 13:18:54
       行政强制法草案明确法律法规以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新华网快讯:全国人大常委会20日审议的行政强制法草案明确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法草案规定有关行政强制措施

    新华网快讯: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行政强制法草案:法律规定特定事项由行政法规规定具体管理措施的,行政法规可设定除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和冻结存款、汇款外的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法草案四审 严格规范行政强制权

    行政强制法草案20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第四次审议,草案对行政强制程序作了进一步完善。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乔晓阳表示,行政强制涉及公共权力和公民权利的关系,要从程序上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严格规范行政强制权。

    为此,草案规定:“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延长冻结的决定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代履行是在当事人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况下,行政机关为维护公共利益而代为履行的一种执行方式。中国现有13部法律和19件行政法规规定了代履行,主要涉及维护交通安全、治理环境污染和保护自然资源等事项。行政强制法草案三审稿在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时,有的常委委员提出,应当进一步明确代履行的范围,加强对代履行的规范。

    为此,草案四审稿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 (周兆军 郭金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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