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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春雷律师事务所简报第【2017】51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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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雷所房地产部业务学习纪实 2017年10月11日下午(星期三),四川春雷律师事务所按照周三组织全所律师进行业务进行业务学习的学习制度要求,由房地产部汪飞律师组织全所执业律师和实习律师针对“建设工程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专题业务学习。
本次学习主要针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在实际适用中的一些疑难问题进行深入学习和讨论,主要包含了:联合建房责任问题、黑白合同对招投标文件的变更效力、黑白合同的效力问题、装饰装修工程是否受司法解释的调整问题、合同无效如何应对司法鉴定等疑难问题,并结合司法实践进行业务探讨。 在学习的过程中,汪飞律师结合自己在办案过程中的实践经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与到会律师进行深入探讨。这次学习,大家畅所欲言,积极讨论,通过这次对疑难问题的学习,大家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司法解释二(征求意见稿)也有了一定的了解,这对于春雷所律师将来办理建设工程相关案件将会起到了引导作用。 会议中,春雷所李涛副主任和郑毅律师又组织到会律师认真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改善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全面实施跨域立案的相关文件,经过此次学习,春雷所律师都获得了很大收获,这对提升春雷律师的执业能力和执业技巧,以更好的服务于社会,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